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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高考两类人员不得报考
作者:南京中博  出处:网络  日期:200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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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高考在往年教育部规定三类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基础上,新增两类人员不得报考。此外,今年国家教育部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规定找人替考将受罚,三类违纪考生将受到严厉处罚。

  今年教育部还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在招生规定中明确规定以下三类违纪考生也将受处罚:一是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考试作弊的,二是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考试的,三是使用其他欺诈手段的。对上述三类人员,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考的处理。对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是高校在校生的,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处理。

    据介绍,往年教育部规定三类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今年教育部又增加了两类人员不得报考:一是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二是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据悉,这是教育部首次在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将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及作弊情节严重者纳入不得报考人员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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